学院规章制度

威斯尼斯人5158cc工作室(办公室)管理规定

为加强工作室(办公室)管理,使学院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1.每一位教职工不得私自调换工作室(办公室)。

2.工作室(办公室)是教职工用于办公、人才培养和开展教学科研相关活动的场所,每一位教职工都有保持工作室文明、整洁、舒适的义务。

3. 工作区域内应保持安静,不大声喧哗,禁止吸烟。不乱扔纸屑、杂物,不随地吐痰。

4. 工作室(办公室)内讲话做事要讲文明、讲团结。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,相互关心,相互帮助。

5. 工作室(办公室)应建立、健全卫生值日制度,做到整洁有序,不乱堆乱放,禁止存放、使用个人家用电器和家具等物品。室内物品、办公桌上资料放置整齐,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。

6. 提倡节约用电,工作室(办公室)内不开无人灯,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,灯具、电脑等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或监守的情况下要关闭电源。

7. 工作室(办公室)内所有人员要有安全意识,下班后或无人时要关闭门窗,不在工作室(办公室)内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。

8. 不得私自将工作室(办公室)钥匙交给他人。

9. 所有教职工退休后应腾退工作室(办公室),并将工作室(办公室)钥匙退还至学院办公室,并将借阅的图书、办公设备等公共财物还至相关部门。

10. 全体教职工应爱护工作室(办公室)的公共财物,不私自将公物带走或自行处理。

11. 本规定由威斯尼斯人5158cc制定,经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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