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
威斯尼斯人5158cc室务会制度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

 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各教研室内部管理,建立内部良好的沟通协调、科学统筹和民主监督机制,保证学院各教研室教学、科研、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,根据《威斯尼斯人5158cc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威斯尼斯人5158cc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威斯尼斯人5158cc教学单位系(室)务会制度实施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办法。

  一、室务会是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的内部议事机构,是学院管理的重要形式。

  二、室务会主要成员包括教研室主任、党支部书记,参会成员可以包括本教研室的党支部委员,根据需要还可邀请相关人员(专业负责人、学科带头人、教师代表等)参加。室务会一般由教研室主任主持。

  三、室务会议讨论问题时,应充分听取意见,达成共识后做出实施安排。室务会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,必要时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。会议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,会议有效;会议研究做出的实施安排,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。

  四、室务会的议事范围包括:

  1、组织学习传达中央、北京市、威斯尼斯人5158cc、学院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;

  2、负责本教研室学科、专业、课程建设及人才培养、考核、评优等工作,对教职工的职务、职评、奖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;

  3、研究、推进本教室党风廉政建设、师德建设、学风建设、安全稳定等相关工作,开展师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,关注师生身心健康,引导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,当好学生引路人。

  4、其他需要教研室会务研究、讨论的事项。

  五、涉及教职工聘用、晋职晋级、评奖评优等相关方面的工作,应征集其所在党支部的意见,党支部要把好政治关、师德关。

  六、室务会参会人员如对相关议题存在较大争议,应缓作实施安排,经进一步调研协商后再重新讨论;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,应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;必要时,可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并做出最终决策。

  涉及教职工思想政治、师德认定方面的分歧,可直接报请学院党委研究决定,必要时可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,并做出最终决策。

  七、参会人员应严格保密纪律,不得对外泄露讨论中的细节和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问题。对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,在没有正式实施前也不得向外泄露。

  八、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应参会成员,会后应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内容和决定。会议做出的实施安排,应根据需要传达至本团队教职工。

  九、会议有专人负责记录,并形成会议纪要,进行归档。

  十、本办法由学院党政班子负责解释。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,试行期一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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